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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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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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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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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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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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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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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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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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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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鉴定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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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鉴定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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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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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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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人(签名):填写日期:年月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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