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好多考生在考之前都存在很多疑问,尤其对教师资格不太了解的考生,比如,什么时间办理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可以申请几次?还有教师资格的一些惩罚等等,下面下编为大家找到一份非常详细的有关教师资格方面的资料,可供大参考。
一、什么时间办理申请
答:受理时间:每年两次:4月1—30日;10月1—31日(除法定节假日)(具体事项由认定机构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一次可以申请认定几种教师资格?
答: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市级认定机构是否可以面向社会受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答:不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有已在高等学校工作或者高等学校拟聘的人员才能申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不得面向社会受理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四、教师资格认定怎样申请?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注:各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所有申请人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 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 《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交《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和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还需提交《河北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河北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六、对于受理期限终止后补齐的有关证明或申请材料认定机构是否应继续受理?
答:不会。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证明或者材料在受理期限终止时未补齐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不予受理。
七、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缴纳多少费用?
答: 1、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第一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需缴纳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和申请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需缴纳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外,还需缴纳教师资格认定费每人每次268元(不包括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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