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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015年有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资讯

整理编辑:河北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量:()

  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河南考生们,是否已经全面的了解了有关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呢,最近有些考生都在咨询小编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有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资讯,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1、到何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者须根据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须由申请人所在高校统一组织,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2、对普通话水平及证书有何要求?

  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人须取得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外省颁发的等级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在我省同样适用。

  3、哪些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可以不做要求?

  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不做要求。

  4、身份证丢失人员能否申请教师资格?

  无身份证人员原则上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情况特殊者,应有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标明其身份证号、发证机关,再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研究是否认定。

  5、学历证书丢失人员能否申请教师资格?

  学历证书遗失,申请教师资格应提供学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毕业证明书。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研究是否认定。

  上面这些就是2015年有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资讯了,考生们可以认真的了解一下,一定能够从中获取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也希望大家都能认真的准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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